10月14日晚,山东警察学院发布声明称,近日,培训机构一名工作人员在其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“山东警察学院文东校区举办警务报考辅导班”信息。该信息的发布未经许可使用山东警察学院名义,造成误导公众、损害学校声誉等不当行为。山东警察学院表示,学校设有官方网站和官方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,目前包括官方网站(http://www.sdpc.edu.cn)、官方微信公众号(山东警察学院)等。一切与学校相关的重要通知、政策解读等信息均以官方平台发布的内容为准。山东警察学院表示,从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o 以“山东警察学院”名义在校内外举办任何形式的“报警辅导班”或其他有偿培训、咨询活动。这种宣传属于虚假宣传,严重违反了《教育部关于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注意事项的通知》(教[2025]号)第十七条的规定。未经许可,使用山东警察学院名称(包括中英文全名和简称)、校徽、校园照片、教师姓名等进行招生宣传或者商业推广的,一经查实,即构成虚假宣传。违反。 学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,坚决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。山东警察学院提醒考生及家长,学校招生严格遵循教育部、公安部相关规定安全与山东省招生考试。招生政策、招生计划、体检标准、面试要求、录取结果等均通过“阳光高考”平台、山东警察学院官网、官方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。请不要相信“内部指标”、“针对性培训”等虚假信息,以免上当受骗。南方网广东考察记者 陈蓉